一、离婚女方抚养费法院怎么判
法庭裁决离婚女方支付抚养费会权衡女方财务状况、子女需求、当地水平等。女方收入高可能多付,收入低则少付。还会考虑子女年龄、健康等。最终目的是维护子女权益,让其获经济支持满足生活成长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女方有权请求获得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与抚养全部权利。而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之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女方应当毫无疑问地享有这两名子女的绝对监护权和抚养权。
然而当子女年过两周岁,若女方在抚养能力、教育背景以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显著优势,且其同样具备强烈意愿要承担子女的抚育责任,此时可考虑将这两名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完全赋予女方。若子女已经超过八周岁,只要子女均表达出想要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那么女方无疑有资格获得这两名子女的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女方可以要分居两年男方工资吗
离婚案件中女方能否要求分割男方在分居期间的工资收入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若选择分居生活,那么在此期间里,其中任何一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之一进行合理分配。关于这方面的财产分配,我们认为如果夫妻分居于两地且分别对这些婚后所得资产实施不同程度的管理和使用的话,此种状况下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明确彼此在财产管理和使用上的权限和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各自单独控制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各自名下。假如在此过程中,双方所分得的财产数额产生了巨大差异,那么我们建议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由拥有较多财产的一方以与其差额相当的财产来补偿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院判决离婚女方支付抚养费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般会考量女方的收入状况、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如果女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可能会判决支付相对较高的抚养费;反之,如果女方收入较低或没有收入,抚养费数额可能会相应减少。同时,也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等。总之,判决旨在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在经济上得到适当的支持,以满足正常的生活和成长需求。